2020年8月31日 星期一

公司的品格 -- 李華麟

     如同標題所寫的,這本書就像財經版的「看見台灣」,帶大家一窺商界的荒謬事,此書列舉22個案例,以此探討台灣公司經營的黑暗面以及如何坑殺小股東,對比歐美等先進國家,台灣公司畢竟還是處於剛起步的階段,許多法令、制度都未臻完善,因此小股東們選擇公司投資時更要睜亮眼睛,別落入無良老闆的圈套。

     其中有幾項案例令我特別印象深刻:

1.台積電接班人,張忠謀退休後台積電股價崩跌,回任後才穩定股價,令人擔憂若張忠謀退休後該怎麼辦,點出台灣公司多以子女為繼承人的問題。

2.國巨董事長陳泰銘,在書中就佔了兩個案例:收購大毅科技以及管理層收購自身公司。時至今日,陳泰銘仍舊在商場上呼風喚雨,陳泰銘前妻更成為投資人茶餘飯後的話題。

3.由於法令有限,小股東往往成為公司利益下的犧牲品,慷股東之慨,捐款博取公司美名,利用股東們的權益來保護公司股價,用你的錢來爭奪經營前。無數多的例子顯示,公司的利益有時候會與小股東牴觸,買公司股票之前要睜大自己的眼睛

4.台灣有些公司喜歡將部門中的金雞母切割獨立後上市,一來可以賺一大筆錢、二來母公司還可以賣股票來獲利。
但試想如果一家公司一直把賺錢部門分出去,留下來的部門都是不太有競爭力的,對公司長期發展是好的嗎?案例查詢:聯電和凌陽

5.購回庫藏股不完全是好事,如同案例宏達電,在利空時購回庫藏股只是多賠錢。巴菲特對買回自家公司股票有以下建議:
  A購回時應將公司財務健全是為第一要務,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下進行
  B回購的價格應要有規範(波克夏是股價淨值比110%以下),不應是老闆想買就買
  C公司宣布後應該期待股價下跌,因為便宜的股價才能為股東創造更多價值

6.長期以來,多數公司的董事會都是一言堂,透過交叉持股、法人董事會,本該是共同協商公司未來的董事會,往往成為老闆的傀儡,只依照幕後藏鏡人(不一定是董事長)的意思進行。

在法令完善前,公司有透明、明確制度前,投資人還是睜大眼睛為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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